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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和《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国际法治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所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
按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分别组织考核专家组,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国际法治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包括:确定候选人遴选及综合考核的学术评价标准;审核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形成评议结果;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形成综合考核成绩,提出录取意见。
二、招生计划
学院、专业、研究方向
代码及名称
计划招
生人数
博导代码及姓名
外语水平考试科目
考核阶段加试
(含跨学科)
备注
653国际法治研究院
10
计划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生10人;已招收直博生0人,硕博连读生0人
学术学位
030109国际法学
①国际法
②国际关系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0 (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9999
不区分导师
1101
英语
三、招生博士生导师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联系人:
谢艳敏
联系电话:18907128459
导师 代码
导师姓名
是否招收同等学力
是否招收跨学科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1498
黄志雄
027-68753755
fxyhzx@whu.edu.cn
1952
李雪平
027-68753836
lixueping@whu.edu.cn
2361
李 智
lizhi1998@126.com
2034
刘 瑛
lilyying@whu.edu.cn
1842
漆 彤
027-68753761
fxyqt@whu.edu.cn
136
万鄂湘
wdgjf@yahoo.com
2360
王 瀚
wanghan_2000@163.com
137
肖永平
027-68753621
ypxiao@vip.sina.com
1843
许前飞
j.xqf@163.com
616
杨泽伟
027-68753634
fxyyzw@whu.edu.cn
2362
张海文
haiwen@cimamnr.org.cn
860
张庆麟
fxyzql@whu.edu.cn
1951
张 辉
027-68753765
fxyzh@whu.edu.cn
1841
冯洁菡
027-68753764
fxyfjh@whu.edu.cn
1950
崔晓静
xjcui1975@126.com
2457
黄惠康
huang_huikang@163.com
1268
何其生
heqisheng@126.com
2478
Ignacio de la Rasilla del Moral
ignaciodelarasilla@post.harvard.edu
2479
汤 诤
Sophiaztang@hotmail.com
2480
苏金远
jinyuan.su@hotmail.com
2202
黄解放
jiefanghuang@whu.edu.cn
0138
余劲松
yujs@ruc.edu.cn
0131
黄 进
huangjin@cupl.edu.cn
1269
秦天宝
tianbaoq@hotmail.com
1171
宁立志
fxynlz@whu.edu.cn
3116
刘超
liuchao@icdpaso.org
3115
刘卫平
uvnceo@163.com
四、报考条件
(1)详见《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以下称为《简章》)。
(2)本院接收跨一级学科考生报考,不接收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博士研究生。
五、招生方式
本院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主要程序如下:
2022年11月25日—12月21日,考生网上报名;
2022年12月27日前,本院进行资格审核;
2023年1月6日后,考生登陆系统查询准考结果;
2023年3月,博士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2023年4月1日前,考生提交纸质版材料;
2023年4月-5月,综合考核及录取。
五、考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详见《简章》)
(二)资格审查(详见《简章》)
特别提醒:本院将首先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逾期未按要求上传文件、逾期未按要求提交纸质档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材料不全的申请人,将不予受理。必要时可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的申请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参加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并与推荐人一并记入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失信档案。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报考我院普通类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具体时间安排见学院通知。
(四)提交材料
1、考生须提交的纸质材料有六项,详见《简章》。
2、考生提交纸质材料时请将各项材料按编号顺序统一装入自备的大信封,在规定时间内用“顺丰快递”邮寄(送)至本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务请在信封上注明“考生姓名-博士生报名材料”,寄送前请自查材料是否齐备。
3、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4月1日,逾期视为放弃申请资格。邮寄地址见本细则第七部分。所有考生报考材料不予退回。
(五)确定候选人
本院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其外语综合能力,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六)现场确认(详见《简章》)
(七)综合考核
考核时间暂定在2023年4月举行,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详见《简章》及2023年发布的综合考核相关通知)
(八)录取(详见《简章》)
六、收费标准
非全日博士研究生的学费为28000元/人/年。最终以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七、邮寄地址及咨询电话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 310办公室 谢老师18907128459(收)
邮编:430072
博士生招生信息咨询、监督电话:027-68753621
本实施细则由国际法治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细则未尽事宜以《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为准。
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
2022年11月20日
月初别忘了充电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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